3月5日晚间,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康)公告称,公司将通过子公司斥资约3364万美元,收购为手机和GPS导航等终端提供镀膜服务的台湾成立之有限公司24%股份。
富士康在公告中表示,此次收购将通过全资控股子公司,高多企业和易喜完成,此举将可以帮助富士康在手持终端领域表面技术处理能力,从而增强其在手机代工领域的综合实力。
据悉,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为从事手持终端(包括手机、GPS导航仪等)品牌和代工企业提供特殊镀膜表面处理服务。
从有关产业人士处获悉,此前在手机代工方面领先的富士康,正在受到后来者的挑战,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而富士康的业务增长已经开始放缓,为此富士康制定了一系列的整合措施以提高竞争力,扩发市场份额,未来并不排除富士康会有更多并购行为。
目前富士康也正在和其竞争对手比亚迪电子进行一场关于知识产权的诉讼,此次诉讼的成败,也关系着富士康与比亚迪在手机代工市场中的实力对比。案件起始于07年下半年,当时富士康的指出,从2003年年初开始,比亚迪以职位和金钱利诱富士康的员工离职,跳槽到比亚迪工作。
被引诱跳槽的人员在富士康所从事的工种包括手机机壳产品设计、产品模具的绘图、产品模具的冲压成型、零部件产品制造、产品的品质监督与保证、模具的维修等,这已涵盖了手机零配件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
而这些员工去比亚迪之后,从事的工种基本与其在富士康从事的原工种相同。这些从富士康跳槽过去的人员掌握有富士康某一领域的专业技能和经营信息,通过招募这些人员,比亚迪得以全面了解富士康的经营诀窍。这一方面省去了比亚迪自行开发和反复试验本应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另一方面使比亚迪能够了解、分析富士康内部运作情况,以便在商业上与富士康展开竞争,取得不正当竞争的优势。
2005年下半年比亚迪从一个为手机厂商提供手机电池的单一产品供应商,发展成为为手机厂商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手机部件供应商, 据比亚迪公开财报,该公司2006年手机制造的营收超过51.35亿人民币,较2005年19.06亿元增长了169.3%,较2004年9.39亿元更是增长了4倍多。富士康认为这些营收的取得,与大量挖墙角富士康人力后进而非法获得和使用富士康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是密不可分。 (52RD.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