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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fan 发表于 2008-12-24 9:46:00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华立提出的三星侵犯其所拥有的GSM/CDMA双模手机专利侵权指控成立,三星赔偿华立人民币5000万元。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手机行业赔偿金额最大的专利侵权案。

    从2007年4月华立通信正式提出诉讼以来,这一案件已经持续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这就是知识产权的典型特点,持续时间长,取证困难,消耗人力、物力巨大。

    网上查询结果显示,2005年5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为华立通信颁发了《CDMA/GSM双模式移动通信的方法及通信设备》发明专利,该专利基本覆盖了GSM/CDMA双模通信产品的主要硬件设计思想和实现手段。目前市场上十几家手机厂商销售的G/C双模手机产品中,大部分都使用了华立通信的双模专利。

    那么华立为何首选三星作为诉讼对象呢?

    对此,华立通信总裁葛晨的回答是:为支持国内手机兄弟企业的发展,共同推动民族通信产业进步,对双模手机生产企业如其主要股东为国内企业或自然人的,华立通信将无偿许可其使用相关专利;但对国外品牌或国外股东持股的企业生产双模手机,华立通信希望这些企业主动与华立通信联系,洽谈许可使用的细节问题,华立通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力。

    这意味着,三星是首家但却未必是最后一家华立通信追诉双模专利侵权行为的外企。

一直以来,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我们国家和企业大多处于被动态势,国外政府也常常借此打压中国企业。此次华立通信起诉国外企业侵权,可为开创了国内企业从知识产权“被告”到“原告”的先河。谈到此次诉讼,华立通信总裁葛晨也是颇多感慨,他表示自2007年4月9号正式向三星提出诉讼以来,已经接到过很多的询问电话,很多人听到诉讼后的第一反应是:是不是华立通信侵权而被三星告了?很多时候,我们已经习惯了做知识产权领域的弱势方,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教训面前,国家和企业真正认识到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并逐渐竖立起建立自有知识产权体系的决心。这已经是一个跨越。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来国内企业申请的专利数已有很大增长。但在这些专利中,大部分仍然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相对较少。要想创造更多的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掌控行业标准是不二法宝,这在通信业更为明显。除此之外,根据所在市场进行地域性的创新,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GSM/CDMA双模手机就是典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产物。

    当然,在知识产权面前,仅仅拥有自主创新是不够的。企业申请专利,其最终目的无非是通过专利壁垒合法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但在取得专利权后,如何去有效保护和运用它,这是一门学问。华立通信的此次诉讼,也反映出国内企业从创造知识产权到保护知识产权上意识的提升。但是在知识产权的运用方式上(如何让知识产权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由于这方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定,每个企业的做法和思路也不尽相同,国内企业目前对此还不能很好把握。这也是未来我们需要重点加强的地方。

阅读全文(1599) | 评论(4)
评 论
4楼 cgmlydm 发表于 2009-2-6 14:08:00
支持国产技术,看来以后还得买国产机好啊
3楼 china_clear 发表于 2009-1-21 16:32:00
好事情! 为国家争了口气! 希望国家不要伤了国人的心,对国外企业的侵权一定要严打!!!!!
2楼 52RD网友(游客) 发表于 2008-12-31 19:39:00
辛苦了!
1楼 wang_ruomei 发表于 2008-12-29 13:18:00
支持国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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